供销社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拟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并指导所属单位具体实施。
(三)根据区政府授权,对全区供销社系统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促进全区供销企业发挥大宗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主体经营作用。
(四)参与有关涉及“三农”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组织实施。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基层社、专业公司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指导所属单位开拓农村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体系;预测预报相关的市场信息。
(六)指导和监督全区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七)指导全区供销社系统社办企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工作,推进科教兴社。
(八)研究制定区供销社系统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合理开发和利用社有资产,指导全系统资产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九)指导全区供销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收支慨况: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324.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24.0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324.03万元,主要包括:
1、基本支出29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9万元。
2、项目支出3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324.0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为293.71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30.32万元,是我单位为完成全系统开拓农村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体系的管理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新农村建设、农村综合服务基层社网点建设、联点帮扶(村、居)等工作23万元,社会保障及就业7.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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