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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访谈预告征集问题反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8 15:05:50 浏览次数: 【字体:

  春暖花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这一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有五点:1、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2、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3、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4、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5、解决突出矛盾与保障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晴天: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单位范围是哪一些?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此次改革的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是指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于目前划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该单位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

    娃哈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人员范围是指哪一些?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人员范围是指按规定符合纳入改革参保的单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的编制内工作人员。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先按照有关规定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小迷:事业单位科级养老保险计算比例是怎么样的?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中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应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应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我在基层:车补什么时候到位?算在扣除养老保险里吗?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根据《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是马不是云:养老保险怎么计算?以应发工资计算吗?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根据《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春风拂面:改革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建立与管理?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可可: 如果工作单位调整,养老保险怎么办?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中规定,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2014年10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在路上:我是2014年10月份以前退休的人员,改革后我的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这次按新制度计发基本养老金总原则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办法”。 如果你是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属老人,原工作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退休待遇,统筹项目内部分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筹项目为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级政府规定的待遇项目(标准),其他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仍从原渠道列支。具体统筹项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统一规范公布。

    晒太阳:中人中办法是什么样的?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所谓中人就是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其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方法对比,设立10年过渡期,保低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发放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百事可乐:我是2014年10月后参加工作的,以后我的养老金怎么计发?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属于“新人”,如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雨中漫步:原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政策与新政策如何衔接呢?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改革后,对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其2014年10月1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在试点期间的个人缴费本息,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本人退休时,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该部分个人缴费本息不计入新老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各地开展试点期间的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待试点制度处理完结后,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使用,严禁挤占挪用,防止基金资产流失。不能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原试点参保单位和个人如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已退休人员的个人缴费本息如何处理等与试点有关的政策衔接办法,由省人社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

    白雪: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否会调整?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一笑而过:如何确保养老金足额发放?这也是广大网友关心的问题啊。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首先我们要把基金征收好,才能保证足额发放。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按照“制度统一、责任分担、总体预算、适当调剂”的原则,建立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省级统筹。全省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和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标准以及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统一经办规程、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以及数据资源省级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省、市、县分级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基金当期发放出现缺口时,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确保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燕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是否会与企业合并?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文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等用途。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小草: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怎么缴?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实施意见》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费,由单位代扣。

    时光倒流:改革后,参保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如何体现?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根据国家规定:职业年金的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月半小夜曲:领取职业年金的条件有哪些?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也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的计发月数(退休年龄不同,计发月数不同)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提前提取资金。

    看不懂:既然全民都缴纳养老保险了,那法定节假日让我们机关工作人员值班是不是应该算三倍工资呢?从来没有,五加二,白加黑常有的事也没看到有加班工资。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这个问题建议你咨询一下市人社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号码:8867074(11-18 10:35:17)

    琉璃:交养老保障,那就要先加工资吧。我就是一个普通工作人员,没加点工资还要倒扣这么多。怎么活?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是同步推进。坚持增量改革的原则,在建立个人缴费制度的同时适当增加工资,以使改革前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能够实现平稳过渡。不会出现工资倒扣现象。

    黄天:我在事业工作了10年,说是14年10月1日起开算,那我还要补缴多少?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改革后,对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在2014年10月1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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